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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持个体户升级为企业 试行企业集群注册模式

http://www.scol.com.cn  (2015-12-17 11:29:20)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侯雯雯记者:王李科   

市工商局14条意见

助推小微企业双创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该局出台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4条极具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体现了工商部门以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双创”工作的新进展。

《意见》共分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市场准入;发挥工商职能,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三个部分。《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政策扶持体系,有利于增强小微企业的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激发民营资本的创业投资活力,有利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试行企业集群注册模式

支持个体户升级为企业

“集群注册,是指多个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据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黄维新介绍,企业集群注册是“一址多照”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在开办之初,可以不必付出高昂的办公场地租赁费用,从而大幅度降低创业成本,对促进大学生创业尤其是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科研开发等行业就业创业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创业场地空间。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公司的,从过去的先注销再新设改革为直接按变更程序办理(以前是先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新设企业),两种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实现了“无缝切换”。转型升级后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并可将其置于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之前。

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

将成为企业名称“关键词”

支持创业创新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用语、政策文献字词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字样,经营范围可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等。

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主要针对企业注销程序、材料要求和流程设计,旨在推进企业“生老病死”的便利化,为还没有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设置一条方便快捷的退市机制,让企业注销不再困难。据悉,该项改革政策将首期在天府新区、高新区进行试点。小微企业创业过程中的“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破解。

用大数据分析企业活跃度

提供信息服务和数据参考

据了解,今年工商总局在全国选定六个省市做企业活跃度分析工作,成都工商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副省级城市企业活跃度试点单位。主要试点内容为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跟踪小微企业存活周期、活跃度和生命体征,探索开展对特定行业、重点地区、特定人群的分析和预判,为社会公众、小微企业和政府决策提供优良的信息服务和数据参考。《意见》还明确提出建立小微企业品牌服务指导机制、激励机制、联动机制和维权保护机制,推进“成都智造”“成都创造”走出去。本报记者 王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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