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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散乱污”企业清理 年底前必须实现“两断三清”

www.scol.com.cn  (2017-10-19 12:03:3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记者:蒋君芳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蒋君芳)对成都境内的“散乱污”企业主来说,今年的日子不太好过。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规范地方发展,从今年3月开始,成都市掀起了“散乱污”企业整治风暴,一大批不达标的企业被关停。

10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了解到,成都于近日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依法依规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促进大气、水、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市环境品质。

什么是“散乱污”工业企业?

什么是“散乱污”工业企业?

成都在方案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散乱污”工业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

“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

“三个一批”分类整治

虽然都顶着“散乱污”的标签,但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都只有“关停”这一条路可以走。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成都市给出了多种整治方案,简单概括就是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

具体点:

(一)依法关闭一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闭类企业:

1.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

2.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行业许可证的企业。

3. 属于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

4.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整改规范一批。

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三)调迁入园一批。

区(市)县通过对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及未来发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其调迁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这些时间表要记清楚

根据方案,对排查出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成都将按照“三个一批”原则,于2017年10月30日前建立分类处置台账。不过,分类台账的建立只是基础,清理整治才是关键,为此,成都列出了明确的清理时间表:

对依法关闭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联合执法,于2017年12月30日前必须实现“两断三清”;

对整改规范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督促企业对照环保标准实施整改,完善相关手续,于2017年12月30日前经当地区(市)县政府验收认可后准予正常生产;

对调迁入园类的工业企业,于2017年12月30日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对于“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成都态度鲜明:将加强巡查督查,在规定时限内,确保该关闭的企业不反弹,该整改的企业整改到位,该调迁入园的企业按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确保不新增一处“散乱污”工业企业,不发生一起“死灰复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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