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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一桥”年费尚有20万车主欠费 今年不缴要收滞纳金

www.scol.com.cn  (2018-01-09 08:56:27)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林霜  

成都“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窗口于1月2日正式开启,通行费补缴业务同时办理。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通告,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对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办理退费,但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仍应足额缴纳。

成都商报记者8日从“五路一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了解到,经短信通知,目前已有7万余名车主补缴了年费,尚有约20万名车主待缴。补缴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记者8日上午来到交警四分局车管办证大厅,“五路一桥”年费退费已持续一周,窗口还是人潮涌动,旁边的窗口则办理年费补缴业务。

根据《关于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2018年1月1日零时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民杨雷仅出示了身份证,报了车牌号,几分钟就办完了补缴业务。原来杨雷补缴的是自己已过户的车辆,“我2014年买的车,用了半年就卖了,2015年过户”。近日,他收到成都市“五路一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的提醒短信,于是抽空前来补缴2014年和2015年两年800元的费用。

“五路一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补缴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异地审车,未缴纳“五路一桥”通行费;二是由于2014年开始实行“6年免检”政策,当年的6、7、8月因政策调整影响,暂停收费,因此这几个月年审的车辆可能未缴费。据悉,2018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的不收滞纳金;未缴纳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每日2%的滞纳金,滞纳金达欠费金额的100%时,将影响个人征信。

工作人员也遇到个别特殊情况,车主托“串串”审车,哪知“串串”在异地审车,却给车主提供缴纳“五路一桥”年费的假发票,系统里就没有缴费信息。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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