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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评价满意度指数86.83

www.scol.com.cn  (2018-01-25 09:18:13)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林霜常斐  

  本报讯 (记者 常斐) 近日,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成都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指数86.83,较2016年增长1.41,在去年取得较大进步的基础上,今年再创新高。金堂县、大邑县、新津县满意度指数在全市排名前三甲。

  从测评结果来看,成都市12个二级指标测评指数全面上升,其中,“预防腐败举措”“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转变的成效”3个指标满意度指数上升幅度最大,全市平均值分别上升5.71、3.77、2.09。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指标,2017年比上一年出现了明显的跃升,由82.6上升至86.37,增长4.56%,该项指标在全省排位第一,是所有评价指标中增幅最大的,反映出群众对我市过去8个月开展的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与全省和我市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高度契合。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推动狠抓落实,2017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行为,狠抓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反思剖析、回访督改、反馈促建等“五个重要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从区(市)县来看,新津县、崇州市、温江区和双流区等地在全省排位上升幅度较大,均上升30位以上。除个别区(市)县在全省排位呈下滑趋势外,部分区(市)县在全省排名小幅波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2017年满意度指数分别增长3.60、2.57,增幅分别为4.29%、3.03%,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本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市)县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内容,占比不少于30%。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全市排名后3位和社会评价满意度排名全省100位以后的区(市)县,将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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