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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色街道建筑鼓励采用现代中式 临街高度不宜超24米

www.scol.com.cn  (2018-02-05 09:41:47)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林霜  

建筑顶部意向图

围墙意向图

确保路权示意图

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这样建

宽窄巷子、琴台路、大慈寺、文殊院……这些穿越千年的古迹,都是“天府之国”成都深厚的历史底蕴。随着成都中心城区扩大,2017年出炉的《成都市“中优”规划优化方案》把特色风貌街道从此前的60余条增加至80余条。

为更好传递、表达与保护这些特色风貌街道,全面贯彻成都“中优”的战略思想,提升成都城市形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于日前联合编制了《成都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规划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按照《导则》,成都鼓励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街道的新增建筑采用现代中式,且高度不宜超过24米。

控制 尺度

新增建筑高度

不宜超过24米

据《导则》规划,特色风貌街道的街廓格局原则上应维持现状,不应对街道走向等进行较大的调整。

同时《导则》提出,特色风貌街道的道路红线宽度应维持现状,不予拓宽。有条件的可以恢复其历史上的红线宽度。规划道路红线可以结合沿街优秀历史建筑、交通、绿化、行道树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街道宽度与临街建筑高度比值宜控制在1:1-1:1.5之间。临街建筑应维持现有高度,新增建筑应严格控制其高度,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米。周边建筑高度,采用分区控制方式,划定高度控制分区。

调整 业态

突出不同的

天府文化内涵

《导则》还要求,特色街区应突出不同的天府文化内涵,植入相应的传统文化类、艺术设计类、时尚创意类等业态,如特色主题餐厅、书店、画廊、设计展厅、私人博物馆等,形成差异化发展。并鼓励在特色风貌街区、街坊、建筑尺度进行功能业态复合利用,集文化、艺术、休闲、商业于一体,形成功能业态混合布局。

产业规划应与街区规划同步进行,避免同质化发展。“开放街区”模式有利于促进功能业态深度复合。对于大尺度街坊和较长的街道,应注重沿街设置不同的功能业态。在街道允许的情况下,可结合设施带、街面微空间设置休憩或临时性商业设施,如增设商业外摆区,以增加街道活跃度。商业与生活服务街道的首层应设置积极业态功能,形成相对连续的活力界面。

传承 特色

新增建筑

鼓励采用现代中式

《导则》也对特色风貌街道的建筑风格提出了要求,明确对于现状建筑应维持原有的传统风貌建筑风格,新增建筑鼓励采用现代中式,建筑屋顶宜采用坡屋顶。

同时,《导则》还对建筑体量、建筑色彩与材质、建筑底部、建筑顶部、围墙、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店招牌匾、楼标、排气口、风亭、广告等建筑附属设施的设计宜纳入建筑整体设计之中,整体协调。另外,沿街建筑宜不设围墙,形成开放式街区。若因安全等需要确需设置围墙的,则围墙造型设计应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形式以通透式为主。

人车 分流

鼓励设置

分车带硬质隔离

为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导则》提出,特色风貌街道应结合周边的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站,形成连续、便捷的换乘路径。同时指出,具备条件的人行道应对其进行分区,形成步行通行区、设施带与建筑前区,分别满足步行通行、设施设置及与建筑紧密联系的活动空间需求。

另外,步行通行区宽度应与步行需求相协调。需要综合考虑道路等级、开发强度、功能混合程度、界面业态、公交设施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步行通行区宽度。步行道应保障连续、无障碍通行。避免机动车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确保自行车道路权,保障骑行安全、连续、便捷。此外,《导则》鼓励具备空间条件的特色街道,设置独立或划线的自行车道。其中,独立设置时与机动车道采用分车带硬质隔离,宽度宜大于3米及以上,最窄不低于2米;划线非机动车道路宽度宜大于2米及以上,最窄不宜低于1.5米。

优化 景观

不宜在历史建筑门口

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

景观方面,《导则》鼓励有条件的街道连续特色高大乔木,形成林荫道,提升休憩空间品质。但需要合理布局街道绿化,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街道绿量,发挥遮阴、滤尘、减噪等作用。沿街道绿化宜选择有色花木及色叶植物,增加色彩多样性和街道识别性。

同时《导则》提出,街道环境设施应注重艺术品质与细节设计,提升街道家具设计品质。人行道铺装可作为公共艺术的展示面进行多样化设计。街道空间鼓励采用雕塑等艺术品进行装点,设置喷泉、灯光装置等设施,从而增强空间环境吸引力。另外《导则》还提出,垃圾箱造型应简洁大方,立面设计融入街道特色主题元素,市政设备箱应尽量集中布置,现状无法迁改的配电箱、变电器等设施应进行美化遮蔽处理。

对于共享单车停放,《导则》也有相关建议——应把停放点位布局于街口位置,不宜在历史建筑门口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

成都商报记者 尹沁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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