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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你的社保费缴清了吗?续缴期限截止3月31日

www.scol.com.cn  (2018-02-09 09:02:0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记者:邓童童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邓童童)年关将至、春节在即,除了等待尚未发放的年终奖外,你可能要仔细回想一下,2017年度,你的社保费缴清了吗?

2月8日,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2018年限期补缴社保费的公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人员)在2018年3月31日前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本金和利息外,从未足额缴费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足额缴费手续。逾期仍不愿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

据悉,根据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需累计达到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规定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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