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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管局解读“刚需购房优先”政策,刚需优先摇号

www.scol.com.cn  (2018-04-13 08:47: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天府早报记者郝淑霞

3月31日,成都市宣布实施刚需优先摇号买房政策。近半月来,根据广大购房者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昨日,成都市房管局再次进行了官方权威解读,快来一起看看吧!

①刚需优先的购房者,是否可以放弃刚需身份,参与普通购房者摇号?

答:可以。

②刚需取消登记,算不算放弃一次?还是说交了资料排号喊你选房,放弃不去才算一次?

答:网上登记后取消登记,不算放弃一次。通知选房不去算放弃一次。

“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指若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3年内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③刚需购房者,因为支付能力有限。当进入选房区后,发现所剩房源皆为大户型,超出个人预算范围,此时放弃购房,是否就减少一次刚需优先的机会了?

答:是。

④刚需购房者优先没有摇中,在后续的普通购房者摇号中摇中,但放弃了最终的选房。那么此时应该属于刚需优先放弃一次,还是普通购房者放弃一次?

答:普通。以普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号选房的就是普通购房者资格。

⑤刚需优先摇号,如果放弃超过2次,则3年不能参加公证摇号。这里的不能参加公证摇号,是指不能以刚需身份参加,还是指不能以任何身份参加摇号了?

答:刚需身份。

⑥登记购房人可通过哪些方式快速查询到公证摇号结果?

答:一种方式是可关注承担某商品住房项目公开摇号的具体公证机构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公证机构将在摇号结果产生后第一时间发布,供购房人公开查询;

第二种方式是登记购房人关注所报名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的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即可迅速查询到公证摇号结果,并不需要将网上登记报名时的购房登记号与公证机构摇号时使用的编号作二次转换。

刚需家庭如何认定?

3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1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3年

2 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 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多少房源给刚需家庭?

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比如参与摇号的A楼盘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其中有100套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那么剩余的900套,至少不低于450套房源要用来支持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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