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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打围实施细则出台 围了不动、多围少用 都要挨罚

www.scol.com.cn  (2018-04-19 08:43:0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天府早报记者周琴

随着成都城市快速发展,道路、桥梁、地铁等建设施工“此起彼伏”,这些建设工程都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打围,而“围而不动”、“多围少用”、“超范围打围”等不规范占道施工打围,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

4月18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出台。《细则》首次对占道施工时间和区间进行了分类限定,也就是市民们常关心的“围多宽?围多久?”的问题有了具体答案。据悉,《细则》将于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违规项目将进行经济和信用上的双重处罚。

5月1日起施行占道范围、时限严格管理

《细则》规定,道路主体结构施工占道打围后人行通道宽度应≥2米,人行天桥施工占道打围与桥梁投影边线之间的距离应≤2米,地铁车站与城市道路平行方向,临车行道侧,占道打围与护壁桩边线之间的距离应≤2米(含安全防护设施)。

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实施细则对占道打围的具体范围、长度、宽度和时限做了很明确的规定。轨道交通施工、桥梁、道路,下穿隧道等项目周期的施工全部明确,分类分别的做了规定,比如时间节点、施工打围范围、里面能做什么、哪些东西不能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细则》明确,统筹范围将按照“全域统筹”“全面统筹”的原则,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路、支路地上及地下空间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均纳入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5月1日开始,《细则》将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

超期占道围而不动……这些行为都要遭起

《细则》指出,以下行为将被处罚。未经开工统筹,占道(挖掘)审批,擅自占道打围施工;虽经开工统筹,占道(挖掘)审批,但围而不动、超范围、超期限占道打围;建设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占道范围,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和重大社会影响;在占道打围范围内擅自设置与安全生产无关的设施,围挡内用于建筑材料堆储(3日内的材料周转例外),社会车辆停放等。

还有占道施工、交通疏解范围内的临时道路不平顺,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占道施工范围内及周边道路因占道施工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通行安全时,未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等行为。

为了督促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道打围施工,《细则》还做了如下规定,在经批准的占道时间内按时完工的,由项目建设业主缴纳占道费,超期占道的由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占道费,且不得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细则》还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了严格管理的范畴。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行业主管部门来说管理和处罚有一定的难度,这一次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进行一致管理。“超期占道、围不施工、多围少用这些行为都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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