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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29元腊肉获刑6个月 他后悔惨了

http://www.scol.com.cn  (2017-04-18 08:41:4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侯雯雯记者 冯浕  

早报讯(记者 冯浕)入室偷窃市值人民币29元的腊肉,被判盗窃悔不迭。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郫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春节前夕,郫都区犀浦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居民楼内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贼娃子”杨某被当场抓获。事发当日,杨某路过该居民楼二楼时,走到了一户人家门口拉了下门。门居然没锁严,于是就这么堂而皇之走进去,盗走了一根重一斤多的腊肉。正当他打算离开的时候,屋主逮住了杨某。经郫都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腊肉价值29元。3月,郫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对涉案财物价值并不做要求。所以,即便杨某盗窃仅仅是价值29元的腊肉,只要是符合入室盗窃的规定,他也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

杨某到案后曾表示:“我很后悔,不该偷别人的东西,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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