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成都人才安居资格如何认定?官方回复

2020-06-02 07:57: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记者:杨琴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目前,官方已进行回复。

网友留言表示,自己是一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与温江区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间7月16号,尚未缴纳社保。网友咨询这可以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吗?另外有无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要求?

对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28日回复表示,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文件要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须满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欢迎登录成都市人才安居网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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