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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濛阳镇盯紧“小工程”腐败

www.scol.com.cn  (2017-11-24 10:30:17)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林霜蒋君芳  

  填补5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力空白

  本报讯(记者蒋君芳)今年以来,彭州市濛阳镇实施小型工程建设项目62个,涉及资金1000余万元,通过严格规定项目实施范围、审批程序、送审条件等关键环节,从源头杜绝小型工程建设中的贪腐隐患。11月23日,记者从彭州市纪委获悉,濛阳镇的这一探索,弥补了5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力空白。

  彭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濛阳镇是成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镇上每年大小工程建设较多。但《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未对总投资5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单位确定方式作明确规定。

  今年以来,为填补5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力空白,从源头上杜绝小型工程建设中的贪腐隐患,濛阳镇出台了《彭州市濛阳镇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取消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内审制度,实行按建设预算金额分类审批: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职能主管部门、镇规划建设部门、镇主要领导直接审批;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项目需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按程序审批;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镇建设部门在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发布比选公告,由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将小型工程纳入审计范畴内。凡属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待完成立项审批后,实行项目建设资金预审制度。预算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预算审核;待工程完工后,均严格执行第三方审计机构公开审计制度,并规范执行项目预审和结审程序。

  彭州市纪委介绍,目前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还未接到关于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反映镇村两级干部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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