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把关”拟不起诉案件

2020-04-21 10:38:45来源:龙泉开发编辑:林霜杨云华

本报讯(记者杨云华)近日,龙泉驿区检察院拟对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作酌定不起诉处理,为确保司法决定公开公正,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听证会。据介绍,这是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也是该院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外部监督方式的一项积极探索。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与听证的各方代表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并对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依据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均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且涉案企业已补缴税款,社会危害性不大。为践行“少捕慎诉”“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助力民企复工复产,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涉案企业社会贡献等因素,依照法律规定,拟对犯罪嫌疑人作酌定不起诉处理。侦查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已认真悔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恳请检察机关秉持宽严相济原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整个听证过程规范有序,案件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同意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同时认为,检察官从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承担、案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涉案人员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大小、表现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考察,权衡拯救价值,展现了检察机关认真负责、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的态度,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经评议,全体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积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予以肯定。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宽大处理表示感激,并表示今后一定坚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带领企业做好行业表率,努力为全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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