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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申请开始 

http://www.scol.com.cn  (2016-03-24 18:09:3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侯雯雯江芸涵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江芸涵)记者3月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成都市宏志生申请及办理工作启动了。根据安排,申报学生应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4月13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

为帮助成都市孤儿、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成都市自2007年以来,实施“宏志生”惠民行动,各区(市)县每年分别在1所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1个由政府主办的高中“宏志班”,帮助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学子成人成才。截止2015年,全市已累计资助“宏志生”13990人次,资助金额达5009.75万元。

目前,成都市除宏志生资助政策外,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体系,其他资助项目还有:

1.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免学费。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范围包括公、民办学校。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3.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取消住宿费、升学考试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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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招收宏志生的22所学校分别为:

锦江区:盐道街中学青羊区:成飞中学

金牛区:成都八中武侯区:武侯高中

成华区:华西中学高新区:玉林中学

天府新区:华阳中学龙泉驿区:龙泉中学

青白江区:大弯中学新都区:香城中学

温江区:温江中学

都江堰市:都江堰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

彭州市:彭州中学邛崃市:邛崃一中

崇州市:崇庆中学金堂县:金堂中学

双流县:棠湖中学郫县:郫县一中

大邑县:大邑中学蒲江县:蒲江中学

新津县:新津中学

●申报条件

1.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学生;

2.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

3.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资助标准

教育行政部门免收“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免收费用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生活费按照“区别对待、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负责解决,按一圈层4000元∕学年·人,二、三圈层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

“宏志生”生活费用救助资金由各区(市)县慈善会在9月20日前一次性划拨至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各区(市)县教育资助中心则分10个月按月发放至“宏志生”银行卡,第一笔资金在9月30日前到账。

●申请材料

初三、高中在校非“宏志生”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高一、高二“宏志生”复审资料包括:成都市普通高中在校“宏志生”复审申请审批表;低保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最近两次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单各一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要求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并确保卡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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