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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温江全面推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http://www.scol.com.cn  (2016-09-02 15:18:3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侯雯雯  

近日,记者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企业登记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三证合一”基础上,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发放、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据悉,“五证”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是指将之前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的流程,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一个窗口”,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一照一码”实现“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公章。

改革后,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如果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由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以减轻企业负担。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如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再申请换发“五证合一”执照,而是在政府部门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尚未领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直接去窗口办理换证,也可在变更(备案)登记时一并办理。办理换证时,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按“三证合一”要求提交换证申请表即可。2017年12月31日(即企业换照过渡期截止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停止公示企业原证照号,一律改为公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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