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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能源14条”另辟蹊径 创新能源要素供给 

http://www.scol.com.cn  (2017-08-02 08:20:29)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侯雯雯记者:蒋君芳  

    □本报记者 蒋君芳

  如何有效破解瓶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8月1日,成都市“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会迎来第五场。当天,成都发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未来将用14条具体举措,创新能源要素供给,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供电方面

  成立地方售电公司 向三大重点倾斜

  《细则》第一条,就是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服务。

  “地方培育的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长期趸购我省水电、西北风电等优价清洁能源,并统一集中调度供应,能有效降低我市综合购电成本以及企业用电成本。”发布会上,成都市经信委党组书记施跃华认为,综合能源公司将是成都破解电价瓶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关键所在。

  这样的售电公司正在酝酿中。由成都工投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大渡河公司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三方共同组建的综合能源公司,预计将于本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

  按照《细则》,地方售电公司将采取统一集中调度供应方式,为该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综合用能服务和优价供电。重点领域包括“东进”“南拓”等区域,重点产业包括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支柱产业等。

  施跃华介绍,按照上述售电侧改革试点供给新模式,由综合能源公司开展电力配售电服务,优价供电,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以燃煤锅炉电改造为例,改造后到户电价可控制在0.35元/千瓦时左右,比现行四川省销售目录电价降低48%左右。

  直购电、富余电量政策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另一个有效途径。2016年,成都市有149家企业签订了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达90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5.8亿元;70家企业享受了富余电量政策,节约用电成本3413万元。

  供气方面

  转供改直供“砍”掉供气中间环节

  根据《细则》内容,成都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所谓“直供”,就是不经过城镇燃气公司,直接在气源单位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或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输气站接管用气。成都市域范围内有11条中石油和中石化输气管线,39座分输站,这些分输站可以直接就近接管供应天然气大用户。目前,直供价格在1.65元/立方米-1.78元/立方米,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目前,成都全市直供天然气工业大用户已达到40家,年供应天然气16.8亿立方米,占工业用气的58.54%。

  为此,成都提出,对具备实施直供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成都市经信委将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

  同时,由于绝大部分企业远离中石油、中石化输气站,建设直供管线投资大,加上地下空间资源有限,难以找到合适的通道建设管线,没有条件实施直供。《细则》规定,成都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气价优惠方案,对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纳入该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天然气用户,根据用气量大小,通过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优惠,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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