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立东) 8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近日,成都市检察院与沈阳市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蓉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的协议》,并由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就一起附条件不起诉的盗窃案委托沈阳市检察院未检处协助监督帮教。这是成都市检察院首次与省外检察机关签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成都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联系沈阳市检察院,在法制教育、异地帮扶、理论研究等多维度开展合作,力求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共同提升的目标。此次委托的案件就是为确保对流动未成年人的特殊、平等保护,不因异地而异处。武侯区检察院通过拟定调查提纲委托沈阳市检察院对刘某开展社会调查,并针对刘某所学旅游专业,两地检察机关共同为其制定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个性化帮教考察方案,由沈阳市检察院指定刘某到某旅游公司接受就业培训和开展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沟通。
成都市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的相关要求,将在未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协调配合,通过探索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切实解决办理跨地区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困难,积极推进两地未检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