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艳玲) 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昨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成都居民收入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居前。上半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8元,同比增长8.3%。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增幅排第三位。其中,深圳、南京、武汉以8.8%的增幅并列第一位,广州排名第二,成都与青岛并列第三。
上半年成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91元,突破万元,同比增长9.3%,在13个副省级城市中(深圳无农村收入数据、长春上半年农村收入数据未审定),增幅排名第二,比排名第一的广州低0.7个百分点,比排名第三的南京高0.3个百分点。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去年上半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7元,同比增长8.1%,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3元,同比增长10.2%,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0.2个百分点,增幅排名上升较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排名则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