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丰水期电能替代政策
本报讯(记者 李欣忆)记者近日从国网成都供电公司了解到,成都从2017年6月起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在维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对实际用电量达到阶梯执行标准的客户进行下移优惠。
“这是发改委的优惠政策,返还金额和用电量相关。”国网成都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月用电量在181度到280度的客户,每度电价格下移0.15元;月用电超过280度的客户,每度电下移0.2元。
截至目前,成都地区已执行丰水期电能替代政策近110万笔,超过65万客户享受了丰水期电费下移优惠,累计优惠金额达2717.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