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2月11日,成都温江通报4起涉疫情违法案(事)件。
案例一
2020年1月23日,尧某(男,25岁,成都市温江区人)通过微信群发布涉温虚假疫情信息。尧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温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尧某从轻处罚。
案例二
2020年2月2日,张某(男,32岁,四川资阳市人)独自驾车行至成温邛高速温江出口检查站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并驾车驶离,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检测体温无异常,温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警告处罚。
案例三
2020年2月5日,官某某(女,31岁,成都市温江区人)在网上购买口罩虚构我区某医院为收货地址,其朋友胡某(男,26岁,成都市温江区人)代收货后将虚假收货地址拍照发至微信群炫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二人积极配合调查,且主动在微信群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温江区公安分局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四
2020年1月28日,熊某(男,41岁,暂住成都市温江区)夫妻二人未如实向社区报告曾有疫区行程,未自行居家隔离并于2020年2月6日擅自驾车外出,后被相关部门查获,并送至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目前,温江区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