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邓童童)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地铁里吃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等不文明行为将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
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共7章43条,包括总则、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附则等章节。其中,第5章乘客行为规范中,列出一份详细清单,10类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和7类影响运营秩序的约束性行为,明确各类搭乘地铁时的“不可为”。一起再来复习复习。
10类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
7类影响运营秩序的约束性行为:
此外《办法》还指出,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
(成都地铁运营公司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