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导则网上征集意见

2020-04-08 08:35: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四川在线记者 张红霞

4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根据成都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价格评估等相关规定,成都近日出台《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技术导则》,并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期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量化体系,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工作。

成都市提出,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要遵循客观性、合法性、可行性、独立性、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基准和流转价格评估。

如何确定合理、准确的基准和流转价格?基准价格评估方面,采用样点价格平均法、定级指数模型法、基准地块评估法,在基准价格评估过程中,样点应涉及所有涉农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样点应达到5-10个,且样点的交易时点距估价时点不超过两年。流转价格评估方面,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价格修正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在使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流转价格时,应选择与待估对象在同一均质区域、发展产业相似、流转方式相同、成交期日相近(不超过两年)的足够数量的正常交易实例进行比较。基准价格评估成果有效期为两年,流转价格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对于过去常常呼吁的农村、农业融资难题,成都也有具体解决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的房屋、农作物、生产设施等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应另行选择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方法对地上附着的房屋、农作物、生产设施等资产价格进行单独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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