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引导社会树立良好诚信体系,持续加大虚假诉讼防范和打击力度,5月19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打击虚假诉讼 共护社会诚信”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成都市检察机关自2017以来共受理虚假诉讼线索170件(涉黑、涉恶34件),立案155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4件,移送犯罪线索15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在全部监督案件中占比较大。
据成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涂征介绍,民事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也包括当事人隐瞒债务已全部清偿,重复起诉,获取不法利益的情形。近年来,成都市检察机关监督的虚假诉讼案件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以及离婚涉财纠纷中,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比较大,成为“重灾区”。
“这些案件‘花样’多,单方欺诈的、恶意串通的均有。涉黑涉恶虚假诉讼也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这个领域,包括让债务人打空白借款合同或伪造签名、虚增借款金额、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诉讼、重复起诉等。”成都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骆轶介绍,民间借贷之所以高发,主要因为造假成本低,不易发现。“在伪造借款凭证后,有的行为人会采取款项回打,或将借款拆分成小额借款直接以现金借款为由主张债权,让虚假诉讼的证据形式在外观上更加‘规范’,不易察觉。”
记者注意到,在当天发布的八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中,有多起案件都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这些案例“套路”很多,有伪造虚假借条提起诉讼的;诱骗借款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重复起诉的;隐瞒债务人已还款实事,持借条重复起诉的;将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债“包装”成民间借贷起诉的;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躲避债务执行的;等等。
据介绍,针对虚假诉讼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公、检部门虚假诉讼线索初查“双移送”办案模式,以及刑检、民检部门就涉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案件“双提前”介入侦查模式,不断夯实调查核实能力,同时,连续三年将打击虚假诉讼作为专项监督重点。比如,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开展了“缺席审判”送达违法专项监督活动,选取“缺席审判”作为虚假诉讼监督突破口,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目前,成都市检察院也在积极推进“智慧民事”建设,利用大数据手段筛查相关线索。
涂征提醒,若遭遇虚假诉讼,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控告,并提供一定的线索,比如对方伪造诉讼法律关系的证据材料等。检察机关经初查认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的,将启动相应的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