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球再发邀请函 成都出台新政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2020-05-21 11:26:1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5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获悉,《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修订出台,面向全球科技人才发出邀请函,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等科技人才给予经费补助,支持他们在成都创新创业。这也是成都首次出台针对大赛获奖“创客”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成为即深圳、广州之后,国内提出青年“创客”资助政策的“第三城”。

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

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

成都科教资源在全国排名前列,每年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奖项位列副省级城市前列。为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016年以来,仅通过成都市科技局就有超过450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创新创业,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此次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针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提出给予创业类和创新服务两种资助。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以及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在蓉创领办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是指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带技术服务成都科技型企业。其中,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项目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

获奖青年创客

无需专家评审 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即可

青年是推动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管理办法》明确,对于青年“创客”资助方式为后补助,且无需专家评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审核通过即可,降低了政策“门槛”。

《管理办法》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采用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荣获国家部委一等奖(金奖)的项目20万元经费资助,荣获国家部委二、三等奖(银奖、铜奖)和省、市大赛一等奖的项目15万元经费资助,荣获省、市大赛二、三等奖的项目10万元经费资助。

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

给予规定学制学费50%的经费资助

作为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企业同时也是创新创业的重要主体,企业科技人才是企业创新创造的基础和关键。自2010年实施联合培养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研究生政策实施以来,成都市共资助企业科技人才469人(次),有力支撑了企业科技人才学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

《管理办法》提出,对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给予资助,即对符合条件的我市科技型企业在职科技人员将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规定学制学费50%的经费资助。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提出直接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减少评审程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将每年结合成都市相关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对外发布申报通知。在项目申报时,申报单位(人)可根据当年度《申报指南》,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系统注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根据受理、专家评审(审核)、审议、公示等工作环节的相关情况,确定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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