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用共享汽车转运?用户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2019-11-11 08:47:39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林霜

调查

附近诊所药店医院众多

废物收集有专车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强所说的琉璃一街与科创路交叉路口,守候一段时间,没有见到相关车辆。

记者沿着各个路口走访发现,附近小诊所和美容机构众多,基本上每隔三十米就会有一家,包括药店、牙科、医美以及动物诊所等。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诊所,几乎每家工作人员都告知,诊所内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理都有严格规定,而平时,定期会有一辆货车停在路口,负责整个区域的医疗废物收集。

谈及如何转运这些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用手推车或者其他工具运输,但没见到过用共享汽车的。

一名在路口负责清扫工作的环卫工告诉记者,平时确实会有一辆专门负责收集医疗废物的货车停在路口,以前是停在琉璃一街路边,因为现在那里正在施工,所以现在停在十字路口的位置。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共享汽车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医疗垃圾是不允许用共享汽车转运的,它存在隐患,比如有气味儿,对车内环境有影响,“如果在车后面放了这些医疗垃圾,下一位客户要放行李、货品之类的,肯定会造成影响。”

规定

医疗废物转移有严格标准

违者将处以罚款

那么,如果真有共享汽车转运医疗废物一事,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国务院2003年实施、2011年修订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受到处罚。比如,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等。

其中,《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以及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宋潇杨涛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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