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罚站、打手心、叫家长…老师教育惩戒 家长最担心什么?

2019-12-09 08:54: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天府早报记者冯浕

你能接受老师多大程度地惩戒自家熊孩子?罚站、打手心、叫家长、带离教室……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四个层级。“这个政策最重要的是明确教师能够且敢于依法行使惩戒权了。”成都龙祥路小学的蒲翠萍老师直言,“虽然我在家备了戒尺,会不时惩罚自己的孩子,但在学校最重的惩罚仅限于罚站。”

家长观点

支持重拾戒尺

但希望公开公平公正

“我在家是会打孩子的。”家里常备戒尺的成都市民刘洋,儿子在武侯区读小学五年级了,“孩子老师是从来不敢对孩子动手的,要么是罚站,要么就是批评,最严重的就是喊家长。”他透露,“反倒是体育老师可能还会有一点体罚,比如罚蛙跳或是跑步等等。”但在刘洋看来,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而规则教育需要的就是戒尺。”他直言,“很多伟人小时候都尝过戒尺的滋味,鲁迅先生就在三味书屋中感受过启蒙老师寿镜吾的戒尺。”

对于《征求意见稿》,刘洋特别赞同,“它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教育惩戒权。”他分析说,“很多老师不是不想惩罚学生,但是却碍于家长不敢这样做,担心一些家长过于溺爱孩子,会责难老师。”

刘洋同时也建议说,“虽然我认同老师适度的惩戒,但是比如体罚最好是在公开的情况下。”他觉得老师可以用戒尺打孩子手心,“最好是在有第三人或者是更多人在场目睹。”此外,他很反对老师用语言暴力来惩戒孩子,“特别是侮辱性的语言。”他特别提到,“老师可以出一个规则,孩子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惩罚,做错事和受惩罚的程度要对等,有一个标准。”他坦言,有些老师可能会对成绩好的孩子“网开一面”,“但是惩戒应该对所有孩子同等对待,公开公平公正。”

女儿在青羊区清涟路附近就读小学二年级的王先生透露,“孩子的老师有一把尺子,我没见过,但是听孩子说过,老师有时候会打熊孩子手心。”他告诉天府早报记者,“女儿没被打过,但是她看到老师打过别的孩子,主要还是调皮的男娃娃。”

王先生坦言,自己在家辅导孩子作业时,偶尔也会忍不住拍打孩子肩膀或是小腿几巴掌,“有时候很简单的题也会做错,实在忍不住就下手了。”不过他直言,“我认为老师可以惩罚孩子,但是最好不要体罚,尤其是女孩子,父母在家还是知道轻重的,就怕老师下手太重了。”

老师观点

平时罚站最多

叫家长最管用

在成都龙祥路小学教三年级数学科目的蒲翠萍老师直言,“我从来没有体罚过学生。”她透露,“不过也有过惩罚,课堂上纪律糟糕的学生,我会罚站在教室后排,作业计算出错比较多的同学,会惩罚多做几遍题。”

对于《征求意见稿》,蒲翠萍表示支持,“这个政策最重要的是明确教师能够且敢于依法行使惩戒权了。”她坦言自己在家也为孩子备了戒尺。大女儿在读小学五年级,小儿子即将上小学一年级的她透露说,“我在家会用戒尺打孩子的,老大挨打主要是因为爱耍赖,有时候态度恶劣、爱顶嘴,现在老大已经不太好打了,已经是个小大人了,但是老二看到戒尺还是会挺怕的。”

蒲翠萍告诉天府早报记者,“我记得自己小时候也经常挨老师的打,打手心是常有的事情。”在她看来,“只要是打得有道理,打得有规则,打得适度就可以。”

蒲翠萍坦言,未来相关惩戒政策出台后,“可能还是不会体罚学生。”至于原因,她直言,“有些家长还是不太能接受孩子在学校被老师体罚,碰一下可能都是不得了的一件事情,作为老师还是希望避免这样的麻烦。”

在成华区一学校担任初中一年级班主任的杨老师的看法则不同,“老师适度的惩罚,甚至体罚,那是出于对学生的爱和期盼。特别支持这样的制度早日出台,这也是对老师教育的保驾护航。”他回忆说,“我上初中那会儿,老师讲桌上随时是放着一根棍子的,迟到打手心;课堂打闹,打手心;考试成绩下滑厉害,打手心……有同学在课堂上摆龙门阵,旁边座位的同学会开玩笑说,小心给你来盘‘竹笋炒肉’,说的就是这根棍子。”

杨老师笑言,自己也会不时惩罚学生,“但是初中的孩子,打手心已经没啥感觉了,他们最怕的是叫家长。”不过,他也同时表示,“如果不是孩子实在太不听话,我一般也不会叫家长,家长被叫来也是很头痛的事情,我也不希望教育孩子以亲子关系作为代价。”

新闻链接

教育惩戒为四个层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教师享有教育惩戒权。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四个层级。

一般惩戒情况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等。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较重惩戒情况是,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等。

严重惩戒情况是,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等。另外,该《规则》还注明了帮教措施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的禁止行为。

调查数据

单选题1:你最怕老师怎么惩罚你的孩子?

A罚站B打手心C叫家长D带离教室E写检讨、抄作业

●对象:家有中小学生的家长10人

●结果:4人选D,5人选C,1人选B。

多选题2:你最常用什么方式惩罚同学?

A罚站B打手心C叫家长D带离教室E写检讨、抄作业

●对象:中小学老师8人

●结果:8人都选了A

单选题3:你认为最管用的惩罚法式是什么?

A罚站B打手心C叫家长D带离教室E写检讨、抄作业

●对象:中小学老师8人

●结果:5人选C

教师依法行使权利

不承担不利后果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因为对教育惩戒理念和方法的不同理解,常常导致师生矛盾和家校矛盾,有学生因教师过度惩戒引起身体、心理严重不适,也有教师因惩戒学生被处分、解雇,甚至引发极端事件。《征求意见稿》在明确教育惩戒权行使规则的基础之上,明确规定教师依法行使权利的,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教师不承担不利后果;教师违反惩戒规则的,学校有权依据具体情节来决定教师应承担的责任。这些规定有助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正确及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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