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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破获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http://www.scol.com.cn  (2017-08-24 14:50:1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记者:刘宏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宏顺)通过QQ、微信等平台,在网上共非法贩卖个人信息八万余条。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在通过前期缜密侦查后,将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吴某和赵某成功抓获,这也是龙泉警方破获的首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工作之便

两人贩卖公民信息“赚外快”

2016年10月,吴某因拓展关于金融和期货方面的业务投资,需要大量股民的客户资源,经熟人介绍,吴某结识了曾经同公司的赵某。

吴某向赵某商量购买股民信息,决定让赵某以每条信息5分钱的价格卖给自己公司,但赵某只收取吴某每条2-3分,帮吴某从中赚取差价。两人达成一致后,赵某向吴某发送了100条股民信息,这百条信息给吴某个人的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2017年5月6日左右,尝到甜头的吴某再次要求赵某提供信息,赵某通过QQ平台给吴某发送了一个包含3万多条个人信息的文件夹,收到转账后,两人私下进行分红。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赵某贩卖信息给吴某,吴某再将信息二次贩卖。

5月13日,吴某再次向赵某索要了2万条工商注册信息和股民信息。通过电销QQ群进行信息交换,从中赚取利润。但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警方盯上了。

蝇头小利易得

法律准绳难忍

7月2日,正在家中休息的吴某被警方当场抓获。7月8日,在两人固定碰头的网吧,赵某也被警方控制。

经讯问,吴某交待,他们在买卖信息时,除了本地资源,还会扩展渠道,收集全国公民个人信息。在和赵某的交易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众多,包括银行的个人信息、贷款的个人信息、车主的个人信息、公司的个人信息等。

如果仅有姓名和电话的基本信息,一般卖0.02元至0.05元不等;若包含了个人资金信息,价格就更高,一般是一条0.05元。在得到公民个人信息后,他自己也会筛选,然后通过这些电话号码添加微信。之后,他会在朋友圈里发与工作相关的财经新闻,如果有人咨询,就能算作他的业绩,这一举两得的事情,吴某做的不亦乐乎。

然而,法律意识淡薄的吴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目前,吴某及赵某因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网络上购买和贩卖个人信息,其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网络安全法实施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红线不可触,任何非法窃取公民信息获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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