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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怎么办?崇州法院: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效率

http://www.scol.com.cn  (2017-09-01 14:39:4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方炜)3月30日,在崇州市人民法院,尹强(化名)拿到刑事判决书。作为一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他感到欣慰的是,在法官的调解下,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得益于该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崇州市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导致法院案件数量迅速攀升。同时,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降低了群众诉讼门槛。这导致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快速上升。仅2016年上半年,崇州市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同比上升31.02%。面对“案多人少”难题,该怎么办?崇州市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设立专业审判庭和矛盾纠纷“分区治理”,在提高办案效率上取得初步成效。

去年10月,尹强驾驶货车行使在元通至街子的街安路上,不幸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骑车人杨飞(化名)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尹强负全部责任。1个月后,杨飞家属一纸诉状,将尹强告到崇州市法院。崇州市法院道路交通专业审判庭(简称道交法庭)负责审理此案。不久,道交法依法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受害者家属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今年3月,市检察院向崇州市法院提起刑事起诉,指控尹强犯有交通肇事罪。

崇州市法院当天立案,负责审理的仍是道交法庭。这源自该院实行道路交通案件“民刑合一”的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此类案件由不同法庭分别审理案件的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的做法。该院道交法庭因已审理了该案民事部分,对案件情况非常熟悉。该庭法官认为,能否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成为对尹强案情处理的一个重要节点。

此案立案后,受害者家属面对尹强情绪非常激动。法官积极向受害者家属宣讲法律知识,多途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据审判该案的法官张海忠介绍,为提高调解实效,该法庭同崇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交通事故联调联动机制,“一站式”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公司调解。交警进行行政调解时,因情况需要,该法庭法官还提前介入进行司法调解。

据悉,道交法庭于2015年10月成立。作为专业审判庭,张海忠的感受是,效率提高了,也更方便当事人了。

“比如说,审判中等难度的案件,以前一个月只能审理10个,现在一个月就可以审理40至50个。”张海忠说。据悉,道交法庭审理的都是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同案同判”,即同样案情同样判决,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以往,同样的道路交通案件,由不同法庭审理,因对法律允许的浮动尺度把握不同,而出现一定幅度的判决差异,比如营养费、误餐费的差异等,“虽然差异很微小,但毕竟是差异呀”。

尤其是专门审理同一类案件,法官往往“熟能生巧”,缩短办案周期。这点让张海忠感受颇深。究其原因,崇州市法院工作人员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的出现,法律条款特别是民事部分经常在进行个别地方的修改,这要求法官必须随时进行更新。

道路交通案件通常涉及经济赔偿,该法庭的“集中办理”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少方便。“集中办理”,就是该法庭审理的案件,在民事经济赔偿方面如果涉及同一个保险公司,则实行几个案件一起理赔。杨飞家属就是在“集中办理”中很快获得经济补偿。

据悉,崇州市法院在“大部制”改革中打破部门界限,优化资源配置,将现有20个内设机构整合成立6个中心,实行3个业务部门、2个审判综合部门、1个综合部门的“3+2+1”运行模式。“改革对工作效率的提高已初步显现。”据法院工作人员说,以新成立的执行指挥中心为例,该中心仅运行1个月,执行结案率比上月上升23.5%,还无执行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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