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席秦岭见习记者罗田怡)群众信访举报,能不能落实好?这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每一个信访举报得到有效落实,青白江区纪委把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导向,用“三责”制度作为最好的抓手来推进工作。
何为“三责”制度?青白江区纪委副书记杨武进解释道:“就是压实党委主责、紧盯首办首责和强化追究问责。”他说,具体而言,即明确承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办信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必须对信访调查报告结论进行签字确认。区纪委直接向承办单位党委(党组)发转办函、督办函、季度通报,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实名举报件实行“一个信访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调查专班、一个办结时限”闭合工作模式,锁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并实行“一对一”专人跟踪、一办到底。
同时,建立办信人员责任终身追溯机制和信访举报办理回避机制,对全区100余名涉信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签订信访保密责任书;委局机关干部全员申报个人亲属关系及社会关系,杜绝信访泄密。2015年,青白江区纪委曾对1名办信敷衍导致群众反映不断的乡镇纪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