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引发交通事故被判刑一年半

www.scol.com.cn (2019-01-23 10:02:33) 来源:龙泉开发
编辑:林霜江文森  

横穿马路的事件,在市民中时时发生,但你知道吗,横穿马路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他人不负责,若是导致交通事故,就将被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案情回放:

行人横穿马路引发交通事故获刑

日前,成都中院发布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在200件推荐案例或案件线索中,最终评出刑事案件4例、民事2例、商事1例、知识产权1例、行政1例、执行1例。其中一件刑事案件是一起少见的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

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成都市区一道路上行驶,行人陈某某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针对此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静华认为,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机动车驾驶人员,而非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不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对行人来说,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法院认为陈某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记者调查

行人横穿马路现象频发

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这样的现象较为普遍。21日上午,在怡和新城E区旁的双龙路上,尽管安装了隔离栏,但还是有人硬生生的翻过隔离栏,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肆意穿行,面对突然从绿化带横穿出来的行人,不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都“惊”得连连减速甚至刹车,有的司机不得已鸣笛警示行人。

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中,区交警大队已经开展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教育。据交警介绍,被查处的横穿马路的行人很多都要找借口:不是故意的、就是有急事……对于违法者的众多理由,交警表示,任何理由都不是交通违法的借口。不过,横穿马路的违法者,大多都愿意交纳罚款。

记者了解到,2018年12月以来,龙泉驿区交警大队劝阻教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处罚严重违法且不听劝阻行人20余人,并依法对他们分别处以30元罚款。

部门说法

继续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加大力度继续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路面交警将采取固定、非固定的方式,对行人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处罚。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横穿马路,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将生命置之度外,出行时需遵守交通规则。

本报记者江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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