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禁”式体验教育 成都建立刑罚执行一体化教转基地

2019-08-09 11:32: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丁宁)8月6日,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达成合作协议,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教转基地。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狱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按照司法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精神,切实提高未成年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再犯罪,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与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经过友好协商探讨,创新工作模式,成功签订了《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教转基地协议》。

记者了解到,此项工作是利用成未所系统、科学、先进的教育改造经验,对在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体验式教育,感受监禁式的刑罚执行,充分发挥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禁刑罚“严”与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宽”的相济作用,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犯罪和再犯罪。

接下来双方将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心理矫治,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未成年罪犯的监管教育、离监探亲、视频会见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共享,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真正体现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良好环境。

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过了先期论证和试点检验,实验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每天在网吧里吃着泡面,熬着通宵打电子游戏,回家就和父母争吵,这是才满18岁的小龙(化名)之前的生活写照。2018年,因上网缺钱抢劫了一名路人,小龙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双流区司法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今年年初,司法局民警为他找了一份市政设施养护员的工作,但端午节后,小龙又到黑网吧里去混日子,连工作都不要了,浪费了民警的一番苦心不说,还有重新走上老路的危险。

如何才能让像小龙一样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完成改造、适应社会呢?

2019年8月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迎来了5名特殊人员。这些人,就是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他们走进监狱,接受了一天的“监禁”体验教育。

成未所民警组织该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从“新犯入监”环节开始,要求他们与成未所在押罪犯同训练、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全方位体验监狱内服刑人员的改造生活,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清楚地认识到监禁刑罚与非监禁刑罚的区别,真切地感受高墙内外的差别,切身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以促使其自觉认罪悔罪,从而加速他们回归社会进程。

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监狱民警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行为养成教育和普法教育,通过对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和典型案例,在他们心中树立规范意识、增强红线意识,让他们进一步体验到“宽严相济”刑罚执行政策的内涵,激励他们从内心深处积极进行改造,自觉遵守社区的改造相关规定,戒除不良的习惯和心理问题,如网瘾、自制力差、青春期心理问题等,争做遵纪守法的机会。

体验活动结束后,一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这样说道:“没有真正走进高墙里,就难以真正体会到失去自由的滋味,今后一定要自觉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格公民。”(图由双流区委政法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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