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上开了家“共享超市”居民既当股东又是消费者

2020-06-29 10:00:55来源:龙泉开发编辑:林霜江文森

本报讯(记者江文森文/图)“这个鸡蛋、菜籽油,帮我算一下好多钱?”“奶奶,我想买这个吃。”……6月27日上午,在洛带古镇老街社区的一家超市内,人流如织。超市的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粮油、水果、生活用品……应有尽有,正在购买日用品的老街社区居民陈巧云说,“今天是社区共享超市开业的日子,不仅社区的居民来了,就连许多游客都来‘捧场’了,超市的东西又多又全,而且非常便宜,大家都在抢着买。”

据了解,老街社区共享超市是在四川供销联社指导下,由区供销联社牵头,洛带镇老街社区与洛带供销社按合作经济原则发起成立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吸纳辖区居民、景区商家入社入股,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设立,以“为民、利民、便民、惠民”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用品购买服务。“入社社员既是共享超市的投资者(老板),也是共享超市的消费者。”老街社区党委副书记黄宗斌介绍,经过前期的广泛宣传,老街社区共享超市目前已吸纳200余户居民成为超市股民。

“我也是股民之一,入股了5000元,现在我既是老板又是消费者,在自己的超市里买东西,这种感觉安逸得很!”陈巧云拿出两张卡,一张合作社社员卡,一张超市会员卡。她说,凭这两张卡,自己平时买东西有优惠,年终还可以分红,全家人都觉得这个投资值。

“居民入股门槛极低,凡是社区的户籍人口都可参与。社区居民在自愿的情况下,均能够拥有共享超市股权。”洛带供销社主任张先魁说,这是供销社积极探索社区治理,发展城市消费服务的一种有益尝试。据介绍,洛带供销合作社与洛带老街社区达成合作意向,老街社区通过广泛宣传,将有消费合作意愿的居民组织起来,建立居民出资、社区出管理、供销社出资源的社区共享超市,实现供销共建、社区共治、居民共享。坚持市场化原则,委托省社老邻居公司开展连锁配送和经营管理;由社员大会选出的监督小组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障社员权益。共享超市的建立,有效弥补了基层供销社与居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的短板,实现“身份”转变,即从“房东”转变为“股东”,实现服务对象增加,即从“服务三农”到“服务居民”,扩大服务范围。

洛带供销社长期以资产租赁为主营业务,在共享超市建设中主动拿出自有70平方米的临街商铺,与社区居民开展合作,既解决商铺租赁持续低迷的问题,又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与省社老邻居公司实现组团发展,极大限度地发挥社有资产、社区治理、企业化运作、居民自治等作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增加,提高居民对供销社的认可度。按照“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党委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社区居民发展共享合作经济,让居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使社区两委在居民心目中更有号召力,更愿意支持两委的工作。“通过共享超市,还可以帮扶困难群众。”张先魁说,通过帮助出资社员股金扶持、提供超市就业岗位等方式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开展扶贫,让困难群众获得持续的收益机会。

据了解,老街社区共享超市是对传统合作经济的深化,吸纳了当前共享经济的诸多优势。日用品消费是社区居民的必要消费需求,通过消费合作的方式建设消费者自己的超市,可有效满足社区居民共同消费需求,同时,通过自主经营、利益共享的方式,有效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实现可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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