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目标
到2020年
将实现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3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2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23%以上
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50%,重要江河湖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水鸟种类不低于114种,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成都的湿地主要包括湖泊、河流和人工湿地,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近日,为了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依照《方案》提出的目标,成都到2020年,将实现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3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2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23%以上。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总量管控
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方案》提出,将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具体而言,将逐级分解落实43万亩的全市湿地管控目标。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
对于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方案》提出,将按照国家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从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水量、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科学开展全市湿地生态状况评价。到2020年,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50%,重要江河湖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水鸟种类不低于114种,全市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严格监管
禁止永久性截断水源
《方案》提出,将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
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省级、市级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