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体考实施方案公布 总分60分

2019-08-30 08:56: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天府早报记者 胡潇潇

8月29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成都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将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实施。评价考核内容则会根据学习态度、健康教育知识、运动技能、体能、体育课后作业五方面进行考核。

一、体育考试的内容和分值

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60分,其中统一考试5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两个部分相加并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即为体育考试总分。

(一)统一考试

包括四类项目:

1.第一类项目(自主选考三选一):足球运球绕标志杆;排球对墙垫球;篮球行进间运球上篮。

2.第二类项目(自主选考二选一):引体向上(男生)/斜身引体(女生);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

3.第三类项目(必考):立定跳远。

4.第四类项目(必考):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四类项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得分除以8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得分即为统一考试成绩。

(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

包括《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个部分。

1.《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分值6分,其中七年级2分,八年级2分,九年级2分。学生每学年两学期学科考试的平均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计为学年学科评价考核成绩(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分值4分,其中七年级1分,八年级1分,九年级2分。学校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的学生学年总得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计为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年级优秀1分,良好0.75分,及格0.5分,不及格0.25分;九年级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二、体育考试的实施

(一)统一考试

由各区(市)县集中统一实施

1.考试时间

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4月),具体日程由各区(市)县确定,要求每位考生必须在当天连续完成四项测试。

2.考试场地、器材

各区(市)县原则上设立1个考点,如需增设考点须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同意。考点要求具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需同时满足四类项目测试要求。统一考试的场地应为封闭考场,各项目测试均使用电子器材,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考试过程要进行摄像保存。

3.考试顺序

第一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第三类项目—第四类项目。

4.考试要求

第一类考试项目每人测试2次;第二类考试项目引体向上(男生)/斜身引体(女生)每人测试1次,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每人测试3次;第三类考试项目每人测试3次;第四类考试项目每人测试1次。考生完成各类考试后均应现场签字确认成绩。

(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

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备查。

1.《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应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至九年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材为基本范围,具体按照《成都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测试考核。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学校按照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3.学校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在校内公布学生学年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并按程序上报区(市)县招考部门。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

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测试现场向考务员提出口头申请,考务员报告考务长后,由考务长立即按照复核程序予以复核。对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中考成绩通知后,考生对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照中考查分程序申请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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