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类?成都这些地方已开出罚单

2021-03-12 11:4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熊珮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一些区县已经开出罚单。

一日连续三次混投,罚!

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3月1日上午10时许开出罚单,当事人叶某某在武科东二路460号世豪嘉柏投放生活垃圾时,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进行投放,物业发现该违规行为后,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进行劝阻。

同日上午12时许,叶某某再次混合投放,小区物业发现并劝阻无效后上报簇锦执法中队,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对其给予书面警告。

同日下午14时,当事人叶某某再次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进行投放,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4日,金堂县也开出了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市民被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受到警告。

图片据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

当天,金堂县赵镇街道韩滩社区金玉小区垃圾分类引导员发现,该小区居民马某未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于是对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其正确投放。当天下午,该市民再次投放垃圾时,仍不按照规定投放,现场劝阻无效后,负责该片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开出罚单。

扔垃圾不分类会受哪些惩罚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市民养成良好习惯。”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是《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个月,处于过渡期,实际工作中主要以宣传、劝导、整改为主。从3月1日起,成都各城管执法部门已经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环节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活动;3月底前,仍为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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