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细则出台

2023-11-16 15:18: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熊珮

四川在线记者 王国平

近日,《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实施细则》围绕支持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产业空间保障、加强资源要素支撑等7大方面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最高给予1亿元奖励。

据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成都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12部门起草了《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了成都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企业、商协会、专家和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

支持建圈强链

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

围绕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对集群促进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供应链重大平台等各类对象奖补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细则》,支持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对纳入创建的给予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最高1000万元奖补。

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方面,对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关键性配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支持。

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方面,对列入市级(含市级)以上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最长补助3年。

支持创新发展

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

重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幅提升研发投入的补助补贴上限,对成都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成都生产的,也给予研发补助。

为鼓励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根据企业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成都市重点监测企业按每增加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其中,专精特新企业按每增加2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助,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支持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创新产品研制项目,给予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支持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方面,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市场化应用,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对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按研发投入和贡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综合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支持建设服务产业建圈强链、面向行业开放的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连续3年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累计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行补贴。

支持转型升级

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

围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免费节能诊断,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大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成都市级示范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获评国家级双跨平台的给予5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开展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方面,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评优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对通过成都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选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获评星级智慧园区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或信息化投资,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

加快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方面,采取“赛马制”确定6个重点产业园区,成都市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政府债券重点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节能量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支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实施改造升级,按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

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助

围绕鼓励“工业上楼”、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强都市工业载体,支持更多产业空间通过改造拓展工业空间,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

对于“工业上楼”,鼓励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对租赁综合楼宇、多层标准厂房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支持。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方面,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对存量总部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提能升级奖励。对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的实际支出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建强都市工业载体方面,对纳入重点创新实践的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特色街巷、专业楼宇,按公共配套设施实际投入的10%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首评世界500强给予2000万元奖励

围绕重点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壮大企业规模能级、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对获评各类500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给予奖励。

培育高精尖特企业方面,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壮大企业规模能级方面,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入库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达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梯度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台阶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方面,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和成都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组织奖、个人奖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强产业空间保障

成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围绕重点加强工业用地供给、鼓励集约高效用地、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加大用地指标激励,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保障。

《实施细则》提出,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工业用地供应不低于30%。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成都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同时,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存量工业用地新增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成都区(市)县依照“增存挂钩”原则,按不高于当年处置面积的50%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加强资源要素支撑

构建制造业发展基金体系

围绕加强资源要素支撑,更加突出创新要素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加强产业人才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降低企业信贷成本、增强企业用能保障、加强数据赋能支撑等。

加强产业人才支撑方面,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赋予“链主”企业等市场主体人才评审权,对入选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对“链主”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

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年收入高于40万元的高端人才,按其年度个人收入的5%—20%给予奖励。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方面,统筹构建目标总规模300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发展基金体系。

增强企业用能保障方面,鼓励企业自建储能设施,给予230元/千瓦建设补贴。对绿电制氢项目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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