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来了!新津“十五条”政策助中小企业战“疫”

2020-02-12 11:37: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霜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方炜)减负解困、稳岗就业、金融助力……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平稳运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新津于2月9日出台十五条政策措施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十五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企业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须品生产流通、鼓励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激励企业投入技改研发、减轻租金负担、减轻社保及公积金缴存负担、减轻用能负担、加大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融资担保、优化财政支付、减轻税费负担、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加强就业适岗培训以及推动智能科技、新乡村产业、文旅体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着力培厚新经济发展的市场沃土。

十五条政策有哪些干货?鼓励企业提能扩产,符合条件最高有望获200万元补助。政策表明,新津将支持企业防疫体系建设,并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须品生产流通。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获得市级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县级再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此外,还将激励企业投入技改研发。对企业研发疫情防控新产品,产品上市后,在获得省级研发投入50%补贴的基础上,县级再按上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补贴,总补贴额不高于研发投入总额。

承租国企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2月租金全免。在中小企业非常关注的减负解困方面,新津将积极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月份租金全免,三四月份租金减半。

与此同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企业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另外,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上半年不裁员或裁员少的企业,在拿完市级补助后还可获县级50%补助。新津将对2020年上半年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在获得市级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50%的补助。并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防控防护产品,财政地方实得部分全返。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新津支持疫情防控需求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紧生产,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防控防护产品,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此外,对获县内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按不超过融资当月同期LPR的50%给予利息和担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1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原股东增资、明股实债除外)的,按实际获得投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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